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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ICS2新规全面实施

  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ICS2)第三阶段已于2024年6月3日起全面实施,申报范围扩展至海运、铁路和公路运输。


一、什么是ICS2?


  ICS2(Import Control System2)是欧盟新一代海关货物预报信息系统。该系统通过改进数据驱动型海关安全流程,在所有货物抵达欧盟之前收集相关数据。欧盟海关当局将利用这一系统加强欧盟公民和境内市场的安全保护,抵御安全威胁。


  适用国家:所有出口到欧洲关税同盟(ECU)的货物均需申报ICS2,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及北爱尔兰、挪威、瑞士。英国已脱欧,无需申报ICS2。


二、ICS2实施时间线


  ICS2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Release 1(生效日期:2021年3月15日)


  实施对象:快递承运人、欧盟邮政运营商。


  Release 2(生效日期:2023年3月1日)


  实施对象:航空公司、空运承运人、空运货运代理。


  Release 3(生效日期:2024年6月3日)


  实施对象:海运、铁路和公路运输承运人、海运货运代理、欧盟最终收货人(海运货物)。


  ICS2 Release 3部署窗口期(分三步):


  • 第一步(2024年6月3日-2024年12月4日):海上和内陆水道承运人。


  • 第二步(2024年12月4日-2025年4月1日):海上和内陆水道运输货代公司申报人。


  • 第三步(2025年4月1日-2025年9月1日):公路和铁路承运人。


三、ICS2申报内容与数据要求


  根据ICS2新规,客户需在运输说明中提供以下新增数据元素:


  • 收货人的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EORI)号码(仅适用于欧盟目的地货物),以及收货人的完整地址(含邮政信箱号码、邮政编码、城市和国家名)。


  • 6位海关商品编码(HS Code)。


  • CUS代码(针对无害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如包含在欧洲海关化学物质清单ECICS中)。


  • 补充申报人(自行申报人)的EORI号码。


  • 货运代理提单信息(如需通过承运人申报,2024年12月后实行)。


  • 所有运往欧盟的货物均需提供记名提单和货运代理提单的买卖双方完整信息。


四、ICS2申报类型详解


  根据是否有货代提单(HBL)以及申报主体不同,ICS2分为以下五种申报类型:


  类型一(直单,无HB/L)-申报编号F10


  申报主体为船司,由船司申报直单并包含买卖双方信息(SE/BY)。


  类型二(有HB/L)-申报编号F11


  申报主体为船司,由船司申报主单,同时包含HB/L及买卖双方信息。


  类型三(有HB/L)-申报编号F12+F15


  船司申报主单(F12),货代申报HB/L及买卖双方信息(F15)。


  类型四(有HB/L)-申报编号F12+F14+F16


  船司申报主单(F12),一代申报HB/L(F14),二代或直客申报买卖双方信息(F16)。


  类型五(直单,无HB/L)-申报编号F13+F17


  船司申报主单(F13),货代或直客申报买卖双方信息(F17)。


五、ENS与ICS2核心差异对比


  新系统ICS2与就系统ICS1在多个关键维度上由显著区别,具体如下:


  申报主体


  • ICS1:仅由船司申报。


  • ICS2:可由船司单独申报,或由船司联合货代/直客共同申报。


  套单关系


  • ICS1:无需体现套单关系。


  • ICS2:必须体现套单关系,并明确各层级发送方。


  层级匹配


  • ICS1:无层级匹配要求。


  • ICS2:存在上下层关系,需要层层匹配。


  申报内容


  • ICS1:仅需提供主单(MBL)。


  • ICS2:需提供主单及买卖双方信息(SE/BY),或者主单、货代提单(HB/L)及买卖双方信息。


  箱货关系


  • ICS1:仅部分船司、部分港口要求明确每箱品名明细。


  • ICS2:所有船司、所有港口均需明确每箱品名明细。


六、东南物流ICS2合规服务


  东南物流为出口欧盟的客户提供:


  • ICS2全流程申报服务:覆盖全部申报类型,无论是单级分单还是多级分单,均可根据实际业务场景匹配对应申报方案。


  • 专业合规咨询:帮助客户理解EORI号码、CUS代码、HS Code、第一入境国(COFE)等申报要求,提供欧盟官方EORI校验入口等实用工具指引。


  • 数据传递准确高效:通过专业的申报服务,避免因申报主体不清或层级错位导致的海关退单风险。


  • 全球网络支持:依托全球100多个国家的海外代理网络,提供属地化服务支持。